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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遭家庭暴力的姐妹建“绿色通道”

2009-02-12  来源:宝安日报  【字号:  

  李珂等委员提出破解家庭暴力权益诉求瓶颈的建议

 

政协委员在讨论。 本报记者 贺斌 摄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是国内第一个关注家庭暴力的电视剧,通过该剧的热播引起了社会上对于家庭暴力的关注。在此次区政协会议上,李珂等委员提出关于破解家庭暴力权益诉求瓶颈的建议,目的就是期望唤起全区人民反对家庭暴力的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家庭暴力发生情况。

  ■提案扫描

  关于破解家庭暴力权益

  诉求瓶颈的建议

  2008年,在宝安区妇联系统接待的321件来信来访中,家庭暴力类问题144件。相关调查标明,在家庭暴力中施暴者90%是男性,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然而,广大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诉求途径却不畅,导致其长期饱受家庭暴力。

  诉求瓶颈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暴力行为的隐蔽性和长期性导致取证难;二是有效保障机制的缺乏导致诉求难;三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执行难;四是女性自身原因导致介入难。

  对症下药,区妇联的提案中提出了三条解决途径。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我国在今后的立法规划中,也应将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纳入其中,以便在全国范围内制止和惩治家庭暴力的行动有专项法律可依。

  二是提高人们法制观念。有针对性地把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到“四五”、“五五”普法规划。

  三是开辟妇女援助绿色通道。

  ■记者访谈

  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关注

  此提案是由区妇联以界别的形式提出,其中主要促成者为区妇联副主席李珂。记者就提案提出的初衷和背后的相关情况对其进行采访。

  记者:家庭暴力在广大家庭中存在的还是比较少,只存在于个别家庭中,为什么要在两会当中将这个不带普遍性的现象作为提案提出呢?

  李珂:对,家庭暴力在广大家庭中并不常见,它不具有普遍性,只是作为个案存在。

  家庭暴力的存在却是与社会文明发展进步背道而驰的。现在我们都在大力建设和谐社会,家庭的不和谐势必会影响到社会的不和谐。我们是从事妇女工作的,在工作当中接触了不少家庭暴力的案件,对于家庭暴力有切实的一种体察,因此我们从工作角度,结合社会文明发展的要求,提出了这个议案。

  记者:你在提案中针对反家庭暴力诉求瓶颈对症下药地提出了三条解决途径,分别是完善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公安、检查、司法等各部门通力合作,那么这三条途径当中,你认为最重要的途径是什么?

  李珂:我认为这三个方面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任何一方面。当前反家庭暴力的诉求途径不畅主要由法律不完善、妇女自身维权意识不强、有效保障机制缺乏导致,因此,要最大限度地反对家庭暴力就必须方方面面一齐下手,各方面都要加强,齐力促进各方面的改进。现在很多的家庭暴力都是由我们妇联进行调节,可是我们本身没有执法权,因此在促进问题解决方面力度不够。从这方面来说,相关各个单位共同努力是不可缺的。

  记者:你希望你们的提案提出后达到怎样的效果?

  李珂:家庭暴力一直都存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我们也遇到了不少,但是将之作为提案提出来还是第一次。这是因为家庭暴力在界定方面还存在分歧,同时由于其不具有普遍性,在社会受到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所以它不像一些关系重要国计民生的事项被提上重要议程。不过,我们也注意到,现在社会文明发展已经进入到了一个阶段,从工作前瞻性角度出发,我们将反对家庭暴力作为提案提出,只是希望其能够成为一个很好的引子,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提高大家对其的认识。当然,如果要开展具体工作还要涉及方方面面,远远不是这个提案所能覆盖的。

  ■记者调查

  妇女普遍缺少合理合法诉求意识

  家庭暴力究竟离我们有多远,当遭遇家庭暴力的时候大多数人会采取什么措施?记者在宝城76区富盈门附近对一些家庭妇女进行了随机调查。在记者所调查的女性当中没有一个人遭遇到家庭暴力,她们承认小两口之间的吵架还是避免不了,不仅仅停留在拌口角的程度,有时候甚至还会升级到大打出手,她们都认为这不是家庭暴力。

  “假设你们老公确实经常动不动就毒打你,你会怎么做?”记者问。

  “他打我,我肯定还手。”这是最普遍的反映,也有人表示,“他打我,我就跑”。

  “你们会考虑选择法律途径进行自我保护,把他们送到派出所吗?”记者抛给她们这个问题,她们都表示不会,夫妻之间闹上派出所不是很光彩的事情,如果实在过不下去,可以考虑离婚。

  记者在调查的过程中,有一个潮汕女人。潮汕女子传统上对丈夫有着强烈的衣附感,在家庭里面哪怕遭受到很大委屈基本上也不会选择离婚。

  “你们那边老公经常暴打老婆的现象有吗?”

  “很少。”

  “你老公如果经常打你,你会怎么办?”

  “那要看什么事情。”

  “如果是无理取闹地打你呢?”

  “我会躲起来不让他打。”

  “如果你被发现了呢。”

  该女子沉默了,没有对此做回答。

  “如果你老公经常毒打你,你会选择离婚吗?”

  “不会。”该女子回答得非常干脆。

  记者从调查中发现,家庭暴力尽管不是很普遍,当被假设遭受家庭暴力后,妇女还是缺少合理合法诉求的意识。

  ■意见交锋

  在我看来,提案所提出来的三条解决途径有点过于泛泛而谈,有点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味道。当然大的方向没有问题,就是在具体操作上面还缺少切实性,因此可能在唤起社会对于家庭暴力的关注方面起到一定作用,如果要切实反对家庭暴力还需要加强措施的针对性。

  当前处理家庭暴力起主导作用的是妇联和街道居委会,但是他们没有执法权力,只能履行调节的责任,对于那些严重的家庭暴力案件不能进行行政或者刑事处罚。而享有执法能力的公安部门却往往因为家庭暴力是家庭纠纷,是小事件疏于处理。这样自然是不利于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

  因此,问题的关键不是有没有专门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广大妇女用法律维护自己利益的意识是否强烈,而是法律的执行力不够。当务之急是公安等司法部门要对家庭暴力引起重视,认真处理那些与家庭暴力相关的案件。

  关键是加大公安和司法部门的执法力度

  曾宝庆律师

  关键是加大公安和司法部门的执法力度

  疏导、协调比法律途径更合理

  胡少华警官

  疏导、协调比法律途径更合理

  在处理家庭暴力的问题上面,我认为疏导、协调比采用法律途径更加合理。

  家庭暴力分为软暴力和硬暴力。从目前来看,随着社会文明进步,家庭暴力发生率还是很低,大家都比较理性,彼此生活不好就会分手,忍气吞声的人很少。我们派出所设立了家庭暴力报警点,但是接到的家庭暴力的报案很少。并且从司法角度来说,我们只能处理那些殴打、虐待等情节严重的硬暴力案件。何况,很多人出于夫妻感情、家庭维护方面的考虑不愿意采取司法途径。

  因此,疏导和协调对于反对家庭暴力起着很大作用。区妇联、居委会可考虑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开展相关课题研究,进行经常性调研,这样可以摸索出一套更加科学有用的问题处理模式。

  ■专家观点

  别忽略心理干预

  太淑媛:香港大学心理教育中心教授、宝安区妇联专家组成员

  其实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当中的施暴者都是属于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人,因此对存在暴力的家庭中的成员进行心理干预是必要的。

  心理学家将家庭暴力看成是关系失常。早期的心理干预往往有助预防及减轻关系失常,甚至避免家庭暴力和法律干预。但往往需要关系各方能保持冷静,开放思想及预早愿意接受心理调解,才能妥善处理。

  心理干预应着眼健康家庭关系的重建,心理学家称为家庭治疗。透过这种心理治疗,家庭成员会更有健康家庭的概念,更了解各人的长期责任和关系。这样可以有效预防家庭暴力的产生。

编辑: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