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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资助企业创新 “非共识”项目最高可获30万
2008-11-18 16:29 来源: 羊城晚报 【字号:大 中 小】
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型企业可以报销上一年度研发经费。包括人员费、仪器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差旅费,以及其他直接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最高每年可报销100万元,自主创新型行业龙头企业最高为600万元。
列入“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范围内的入选企业,在其上市过程中可以报销多项费用:上市辅导、保荐及审计、法律服务费用;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必要的资产评估费用;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费用。最高可获100万元资助。
科技贷款利息由政府补贴,可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报销。一般单位每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自主创新型行业龙头企业可达300万元。
其他创新项目,诸如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标准研制、软件企业认证都可获得政府资金资助。 (记者 周敏 )
编辑: Jenny 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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