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列表

每一项行动都回应你的关切

2017-01-12  来源:深圳商报  【字号:  

深圳商报记者 余璐

2016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重大事项决定、监督和代表工作等方面积极探索,走过了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之际,我们瞩目回望,真正是亮点纷呈。

立法篇

关键词:深圳医疗“基本法”出台

2016年8月26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历时两年、历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四次审议后终于“尘埃落定”,这项旨在固化医疗改革成果、改善医患关系的特区法规,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医疗条例》被誉为深圳医疗“基本法”,与以往多是政府部门起草法规草案不同,《医疗条例》是人大主导“开门立法”的一次成功“试水”。此外,一般特区法规经三审后即可付诸表决,但出于进一步补充完善条例中涉及“医改成果”的内容,2016年4月三审后,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其延期至四审表决,补充完善了分级诊疗制度、医师诊疗量限制、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内容,增加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医疗技术创新等内容。

关键词:立法健全残疾人保障制度

2016年10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修法,旨在为在深居住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康复、教育、就业、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条件,超过18000名在深居住残疾人将迎来更好的社会保障,可持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博物馆、旅游风景区等公共场所。有了法律法规的完善与配套措施的跟进,深圳残疾人权益保障将更加实在与坚挺。

关键词:积极推进重点立法项目

人才工作条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食品安全监管条例、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均为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起草、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推进。

2016年10月25日,《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首次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此法受到各界关注,将为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人才条例》则从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人才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规定,将现有的有效的人才政策通过立法固定下来,并重点解决阻碍深圳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特区立法对一些规定进行突破。

监督篇

关键词:首次专题询问绩效审计情况

2016年12月2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专题询问会,对深圳市2016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委员们就医院延期建设、港大深圳医院港方人员考勤、食品安全抽检等问题进行了提问,来自市市场监管委、市水务局等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回答,有力推动绩效审计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就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双重发力”,大家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管好政府“钱袋子”,把每一分钱花到“刀刃上”。

关键词:强化安全公共监督

目前我市共有各类特种设备21万余台,其中电梯13.6万余台,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2016年7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公共场所电梯的使用、维护及安全监督管理。

代表们提出,要把打击、遏制电梯维保低价恶性竞争,提到日程上来。同时要提高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率,确保电梯维保的质量。建议可以发挥社会征信系统作用,对恶性竞争的维保单位进行末位淘汰,被淘汰者将失去招投标资格。同时,加大惩处力度,对于造成电梯安全事故的不能仅仅停留在行政处罚上,对于造成电梯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必须重罚,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对政府“钱袋子”实现全程实时监督

2016年7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深圳市人大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管理规定(草案)》及起草说明。

这也意味着将对政府“钱袋子”实现全程实时监督。为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的平台建设、内容建设,加强与审计部门在联网系统查询分析成果运用的沟通合作,市人大计划预算委起草了该系统管理暂行规定(草案),建立了常规、重点、专项查询等机制,重点关注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预算执行情况;建立了分析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处理机制,强化对监督结果的运用。

履职篇

关键词:“立法联系点”开门听民意

2016年12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企业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包括腾讯、华为、中兴、合口味、招商银行、沃尔玛等在内的9家企业成为深圳首批企业立法联系点,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在法规起草、审议、表决前,都将到相关立法联系点调研、征求意见。

立法联系点是指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工作需要,通过相应程序与社区、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单位建立固定联系,作为基层群众和相关单位参与立法活动的平台。作为人大“走出去”的重要举措,立法联系点是立法工作者联系群众,倾听基层声音的重要平台,也是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最重要举措。早在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就将全市156个代表联系站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基层立法意见。

关键词:首次启用动议权,尽最大努力立好食品安全条例

2016年4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审议议程时,郑学定委员提起将《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退回政府相关部门重写的动议。虽因事先沟通不够,未有足够委员附议,最后动议未能达成,但书写了深圳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一次动议权的历史。

郑学定委员提出动议的原因,正是“要制定一个能够解决目前食品安全的条例”,他认为,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子孙后代的幸福健康,呼吁要通过立法完善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监管上不仅要重视大型农批、商超等流通主渠道的食品安全,更要重点关注小作坊、小摊贩的管理,加强相关的制度设计。

编辑:张可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