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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年均捐赠额逾20亿元

2016-09-02  来源:深圳特区报  【字号:  

公益金百万行成为深圳公益慈善活动一张名片。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雨渤 摄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盛佳婉)今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昨日,市民政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深圳慈善事业发展成就、贯彻落实《慈善法》的重大举措进行了重点发布。

慈善组织达2363家

深圳慈善事业走在全国前列,连续三届摘得最高级别的“七星级慈善城市”称号,被称为中国最具爱心和最慷慨城市。得益于深圳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我市慈善组织迅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0744家,其中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2363家,占全市社会组织总量的21.99%。全市2363家慈善组织共有工作人员近3万名,取得专业社工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8230多人,专职社工5434人。

近年来,深圳的社会捐赠水平不断提升。 “十一五”以来,全市募集社会捐赠资金逾200亿元,筹集物资1555万余件,年均捐赠额逾20亿元,人均年捐赠额约700元。在近年来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累计筹集扶贫专项款物约10亿元,为扶贫开发涉及的480个贫困村,约11万户贫困户的近万个扶贫项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关爱之城、志愿者之城、慈善之城逐渐成为深圳一张张闪亮的新名片,不断丰富着这座特区城市的内涵和特质,铸造了深圳的新公益、新理念和新风尚。

建立平台促进信息公开

自3月16日《慈善法》通过实施以来,我市政界、慈善学界和业界累计开展了近20场慈善法专题座谈会、培训会等,在全市营造依法行善、依法从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慈善法》赋予了民政部门主管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定职能。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家民政部出台相关政策后,市民政局将制定《慈善法》相关的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包括《深圳市社会组织异常名录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管理办法》,《慈善组织内部治理指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慈善组织行为。

关于慈善组织认定工作,市民政局将根据民政部制定的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建立健全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制度,对申请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已成立的社会组织及时、科学、准确地开展认定工作,还将建立公募资格许可制度。优化登记流程,让深圳的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继续引领全国。

此外,针对《慈善法》提出的信息公开方面的要求,市民政局将推动建立多元化的慈善组织信息网络平台。依托网络平台发布慈善组织基本信息、公开募捐信息、开展活动情况等相关信息,促进慈善组织相互学习、信息共享,搭建社会各界与慈善组织的互动界面。

首个慈善信托将很快落地

《慈善法》明确规定了慈善组织可以通过慈善信托激活慈善资产,并实行民政部门备案制的规定,解决了困扰慈善信托多年的管理机构审批问题,使慈善信托有望被真正激活。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已逐步建立健全慈善信托备案制度,做好慈善信托受托人的培育扶持工作,完善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目前,我市具备在《慈善法》实施之后率先落地实施慈善信托的基本条件。

据了解,近期,注册地在深圳的平安信托有限公司、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等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已经在为首批慈善信托计划开展筹备工作,市民政局也积极参与前期筹备调研工作,并给予政策指导,首批慈善信托备案工作已经准备就绪。《慈善法》实施后,在市民政局备案的首个慈善信托将很快落地。

 

编辑:张可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