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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消逝爱留人间:两代四人爱心接力捐器官
深圳晚报讯(记者 周灵静)今年已经77岁高龄的李宝兰不管到哪,都会随身携带器官捐赠卡,希望在生命垂危之际,看到这张卡的人可以尽快联络相关部门,完成她的捐赠意愿。
夫妇双双签下器官捐献书
1997年,叶锦青、李宝兰夫妇随女儿叶玮到深圳定居。不久,儿媳妇因为癌症离开人世,去世前,她对李宝兰说:“妈,我们相处的时间太短了,我舍不得你们。”这句话对李宝兰的触动很大。“那时,我就在想,如果生命可以延续多好啊。”于是李宝兰萌发了身后无偿捐献器官和遗体的想法,并得到了叶锦青的积极响应。由于当时还没有专门的器官、遗体捐献渠道,两位老人的申请一时无法实现。
2004年,叶锦青因病住院时,让女儿联系深圳市红十字会,拿来两张无偿捐献眼角膜及遗体的协议书。2004年5月14日,叶锦青、李宝兰老人双双在协议书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这是深圳器官捐献立法后,红十字会首次接到的夫妇同时捐赠器官、遗体的协议书。
丈夫眼角膜让七人重获光明
从2004年4月住院起,叶锦青的健康状况一直不好,很多时候都处于昏迷之中。5月6日晚上还发起了高烧。夜里,叶锦青多次喃喃地说着什么,尽管言语含糊不清,但李宝兰凭直觉意识到是关于遗体捐献的事情,她立即表示自己一定会办好遗体捐献的事情,叶锦青才安静下来。第二天,老人悄悄离开了人世。
”提起老伴离世时的情景,李宝兰显得十分平静。“当我取下他的眼镜的时候,发现他的眼睛像婴儿一般明亮、纯净。”丈夫的眼神让李宝兰想起来这时应该马上通知深圳红十字会眼库,争取尽快把老人的角膜无偿捐献出去。几个小时之后,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来到叶锦青家里取走了角膜并迅速送到市眼科医院。叶锦青老人的眼角膜让7个人的8只眼睛重获了光明,他的遗体也在市红十字会、市眼科医院和南山义工的多方联系以及民政部门的协调下,被广州中山大学医学院接受,成为我市首例市民遗体异地捐赠。
儿子继承父志捐出眼角膜
叶锦青、李宝兰两位老人崇高品格影响了女儿,2005年5月10日,叶玮也在无偿捐献眼角膜的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2011年11月22日下午,李宝兰的儿子叶宁在与癌症斗争了15年后,也不幸病逝。李宝兰老人忍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给市眼科医院的姚晓明博士打了电话,帮助儿子完成捐献眼角膜的遗愿。
“爷爷和爸爸的眼角膜让失去光明的人重获光明,让更多的人看到阳光,他们是我的骄傲,他们永远活在我心中。”李宝兰的孙子叶宇说。
编辑:李桂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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