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列表

“把最好的献给别人”

2013-02-2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字号:  

人物简介

  陈锦斌,福田公安分局福保派出所教导员,曾被评为“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18年坚持献血,2007年被国家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授予2006-200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银奖。此外他十分热心,曾2次救助过9名交通事故伤者,多次向贫困地区和灾区捐款捐物。

  ■ 深圳特区报见习记者 林清容 文/图

  从1995年起,18年来几乎每年都献1到2次血,至今累计献血6300多毫升,不仅自己十年如一日,他还组织、带领同事献血,鼓励儿子当志愿者,街头看到车祸从不袖手旁观,将生命置之度外……

  做一次好事容易,难能可贵的是,他把爱心融入到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成为一种习惯,他就是福田公安分局福保派出所的教导员陈锦斌。正是这样一位普通的人用自认为本分、平常的方式奉献爱心,让社会充满温暖。

  “您捐献的血液检验合格,已采用到病人身上。我不认识你,但我感谢你。”18年来,每次如约般收到这条短信息,陈锦斌脸上都露出欣慰的笑容,他在心里也在默念,我不认识你,但我也感谢你。

  早在1993年,时任市消防局团委书记的陈锦斌亲身经历了清水河大爆炸救援,当时他在医院照顾伤者,因为受伤的人太多,医院的血液供不上,而在当时还没有完善的献血机制,目睹着这一幕幕伤痛,陈锦斌明白了血液的重要性。

  从1995年开始,随着无偿献血走向深圳的街头,陈锦斌便走上了定期献血这条路,这一走便是18年,每年坚持1到2次无偿献血。每到献血的前一周,他便开始做准备,不喝酒,按时作息,不乱吃东西,时间长了,家人、同事从他的这些举动就知道,他献血的日子又要到了。

  “当然要把最好的献给别人了。”在陈锦斌看来,生命垂危的时刻,不仅要及时补充血液,更要补充健康的血液,否则便会给伤者造成一辈子的伤害。

  2002年春节前夕,陈锦斌去南山区办事,行至南新路路口时,两辆摩托车和一台面包车相撞,两男两女倒在血泊中,他当即叫车把人护送到医院,当交谈得知伤者家中煤气没关,正在用高压锅煲汤时,他感觉情况不对,拨打110请求派出所民警前去处置。原来伤者家住出租屋的一楼,厨房外还有很多小孩在玩,幸好关火及时,排除了危险。

  “难道你就不怕伤及自己?”记者不禁发问。“不怕!”陈锦斌的回答铿锵有力,因为他随身携带自己签好名的器官捐献说明,“如本人不幸身故,愿意将本人所有器官、眼角膜捐献给有需要的病人。”

  2010年,陈锦斌因公到宁夏交流工作,看到当地部分群众生活困难,他捐款捐物,然而在他眼里“还有更多比我更有爱心的人。”

  在陈锦斌的感染下,他的儿子成为校园义工队的骨干、大运会的优秀志愿者,说起儿子因志愿服务而获得的荣誉,他满脸的骄傲,“没有什么比善良的品质更让人受益终生的了。”

编辑:廖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