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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王林与弟子将在深打官司

2013-07-30  来源:深圳特区报  【字号:  

  其中一案与深圳怡景花园别墅有关,市中级法院已受理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涛 通讯员 林志平

  本月初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的一次造访被曝光后,“气功大师”王林事件被媒体竞相报道,成为时下最热点的新闻话题之一。随着报道的深入,“大师”王林与其“关门弟子”、江西商人邹勇的是非恩怨也被搬上台前。

  昨天,王林的代理律师、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宜群向记者透露,邹勇因欠王林3300万元购房款,一审被江西省萍乡市中级法院判决返还。今天,江西省高级法院将对此案进行二审。

  在两人的纠纷中,其中一案与深圳怡景花园别墅有关,市中级法院已受理。

  740万拜师费只是“导火索”?

  日前,被称为王林“关门弟子”的江西商人邹勇向媒体投诉,自称花费740万元为王林购置一辆劳斯莱斯,投入“大师”门下练功,两年多时间一事无成,斥责“大师”骗财。但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宜群律师却向记者透露,邹勇屡屡向媒体爆料事出有因,源于他与王林之间的巨额经济纠纷,其中两个涉及房产的案件就涉及金额4700多万元,所谓的740万元拜师费只是吸引媒体关注的“导火索”而已。日前,江西萍乡市中级法院已就其中一起3300万元的购房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解除双方所签购房协议,判决邹勇返还王林3300万元并支付利息。

  邹勇被判返还3300万购房款

  在江西萍乡的这起案件中,原告王林起诉称,他与被告邹勇系多年朋友,且经济往来较多。2010年8月30日,邹勇向王林借款人民币2300万。截至2012年5月28日,邹勇尚欠王林人民币1300万元。因邹勇无现金偿还,经双方协议,邹勇将其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花园牡丹村K径K8号别墅一栋,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价格抵卖给王林。在抵销欠款后,协议约定待邹勇完成别墅过户的手续后,王林将余款3700万元一次性支付至邹勇指定的银行账户。

  2012年5月29日,因邹勇急需现金,再次找王林协商,请求王林先行支付别墅转让款2000万元,并承诺于2012年6月5日前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给王林指定的买受人王午。同日,王林通过中国银行萍乡市芦溪支行转账付款2000万元给邹勇,邹勇收讫并出具收条。但事后邹勇不守承诺,在2012年6月5日前,并未按约定将上述房产过户给王林指定的买受人,经王林多次催告,邹勇仍不履行合同义务。于是,王林起诉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并要求邹勇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330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经过审理,江西萍乡市中级法院认为,原被告的买卖房屋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因被告邹勇违反协议,遂判决解除购房合同,邹勇返还王林购房款3300万元,并按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利息损失。邹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江西省高级法院。今天,江西高院将对案件进行二审。

  深圳怡景花园纠纷即将开庭

  许宜群律师告诉记者,据他所知,王林与邹勇的经济纠纷至少有两宗,除了上述江西萍乡3300万元购房款纠纷外,还有一宗涉及深圳怡景花园别墅的纠纷,案件标的额也达1400余万元,王林是案件原告。

  据王林起诉称,2008年10月21日,邹勇购买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花园牡丹村K径K8号别墅,购房期间,王林代邹勇垫付了购房税费、办理水电、燃气开户费、物管费和购房保证金等费用;随后邹勇委托王林代其对别墅进行拆除、重建报建、装修,在此期间,该别墅的所有装修支出均由王林垫付。至2011年4月别墅装修完工为止,王林共替邹勇垫付人民币1100余万元。其后,王林多次要求邹勇返还其垫付的款项,但邹勇均以种种理由推脱,至今未返还。王林起诉要求邹勇返还装修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等共计1400余万元。

  据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不日将开庭审理。本报将进一步关注案件的审理进程。

编辑:梁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