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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收受贿赂700万元 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受审

2013-07-26  来源:深圳特区报·特网  【字号:  

  利用职权收受贿赂700万元 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受审

  深圳特区报·特网讯今天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何靖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靖系广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此案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何靖在先后担任原花都市公安局局长、增城市公安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局长和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本人单独及伙同其妻子黄某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被告人何靖当庭表示认罪,对指控事实无异议。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吴涛)

编辑:梁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