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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013-07-24  来源:深圳特区报  【字号:  

  《打印二手房合同竟要200元》追踪报道报道引起市主要领导关注,市发改委昨召集两部门座谈时提出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易东)市场监管部门对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涉嫌价格违法立案调查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关注。昨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根据市政府的指示,市发改委已找市规划国土和市市场监管两部门了解情况,希望两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已有的价格政策,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昨日下午,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来到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召集市规划国土和市市场监管两部门的有关人员闭门座谈。截至记者发稿时,市场监管和规划国土部门的与会人员均拒绝透露座谈的具体内容。

  但是记者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由于对同一份文件的解读不一样,市规划国土委认为粤价【2002】108号《关于规范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未明确规定房地产权登记部门需提供打印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服务。但市市场监管部门则认为粤价【2002】108号明确规定了“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按规定提供交易场所、市场信息、核实产权、代办产权过户以及其他与住房交易有关的服务”,“与住房交易有关的服务”理应包含打印二手房合同服务。

  到底谁的理解更准确?“与住房交易有关的服务”是否包括打印合同服务?最早发现该问题的律师金焰告诉记者,《通知》中的“有关服务”属于法律中的“兜底条款”,我市相关部门是利用了“兜底条款”的局限性。“‘兜底条款’是法律文本中常见的法律表述,主要是为了防止法律的不周严性,将所有其他条款没有包括的、或者难以包括的、或者目前预测不到的,都包括在其中。通知中的‘有关服务’理应包含了提供免费合同打印服务。”金律师分析,“‘兜底条款’的局限性在于,没有明确的文字说明‘有关服务’的具体内容,因此很容易被人利用来推卸责任。”也有其他律师认为,在两个政府部门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的情况下,由省物价局来做出准确解释更为合适。

  昨天,记者在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看到,市房协在登记中心设立的两个免费领取合同窗口已有人来办理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天已有10人左右在这里领走了合同。记者通过与领取合同的市民交谈了解到,目前市民对从网上申报到领取合同需要2天时间仍有意见,对仅在登记中心设立免费合同领取点也不太满意,认为免费合同领取点太少。

  正在打印房产合同的蔡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他特地从南山区赶过来打印合同,但由于材料没准备齐全,第二天还要再跑一趟,“能免费打印合同的点还是太少,像我们住在南山区,跑起来有点远。”此外,对于2天的审核时间,他觉得,“要是能即时申报,立等可取就更便民了。”

编辑:梁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