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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见面前已开始厮杀

2013-07-15  来源:深圳晚报  【字号:  

  深圳晚报讯 (记者 李京蔚)李双江之子李某涉嫌轮奸一案再起波澜:在嫌疑人与受害人双方对簿公堂之前,双方的律师已经先干上了!

  继代理律师薛振源请辞后,陈枢和王冉成为李某的新律师,二人迎难而上,公开表示将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在李某的两名新律师发出声明后,李某案中受害人的代理律师田参军,也针锋相对地发表声明,一方面称被害人杨女士看到声明后痛不欲生,希望对方律师可以换位思考,另一方面怒斥李某辩护律师片面引用法律,称舆论已经在最大限度保护了涉案未成年人的隐私。最后,他对其中一名律师王冉的职业身份提出质疑。

  新律师身份存疑问

  李某的两名新律师发出声明后,李某案中受害人代理律师田参军,直接来了个“釜底抽薪”,在微博中对其中一名律师王冉的职业身份提出质疑。

  受害人律师质疑王冉“曾在海淀检察院工作”。田律师微博称,“李某新聘律师王冉……2001年7月至2009年7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011年7月至今,创办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并兼任数家公司法律顾问、首席律师。李某案正好是海淀检察院公诉的,巧了!”

  这说明了什么呢?简而言之,如果情况属实,那么根据《检察官法》,王冉没有为李某辩护的资格。截至记者发稿,受害人律师田参军与李某新律师王冉,皆未作正面回应。

  抨击李某“三观有问题”

  除了釜底抽薪之外,田律师也打出了感情牌。他强调被害人杨女士受到侵犯之后,多次遭到恐吓威胁,且在报案后“被害人没有收到李某的监护人或者家庭最起码的人道慰问与歉意”,“希望该律师能换位思考,如果本案的被害人是他的女性家人,他还会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吗?”

  此外,田律师抨击李某的律师声明中片面引述事实与法律。他援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第十条内容,批评李双江夫妇未能尽到教育义务,抨击李某三观尽毁:“是否对李某进行了共产主义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教育?甚至是否进行了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德的教育?”

  网友:律师辩护无罪,李某胜诉很难

  在两方律师各发声明之后,舆论也迅速关注到此事当中。任志强首当其冲先后发了3条微博评论称,“对任何不法行为的批评都应鼓励。没有个人的违法行为在前,何有后面的事情发生?任何客观理由都无法掩盖个人主观行为的罪恶”。而对于律师要做无罪辩护一事,任志强反问“何为无罪。难道被强奸者有罪?”

  还有人认为,律师为嫌疑人辩护,这是合理的事情,但李某的轮奸案想要胜诉难度很大。如网友“DAKEAI”表示,法律赋予律师这个权利,做无罪辩护很正常。但要真打赢了才不正常。“法院没判,李只是嫌疑人,律师得到家人委托,做无罪辩护,这是律师的职责啊!”

编辑:梁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