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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创人民调解与义工合作机制

2013-07-12  来源:深圳特区报  【字号:  

  首批55名义工人民调解员拟培训上岗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吴涛通讯员晓马)记者昨天从市司法局获悉,深圳人民调解工作再出“新招”,首创人民调解与义工志愿者的合作机制,从义工中遴选人民调解员。首批55名义工拟通过培训获得人民调解员工作证后,将协助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等工作。

  据了解,市司法局会同团市委以及市义工联合会,在全市通过建立人民调解与义工志愿者的合作机制,努力创新社会管理手段。此举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义工组织网络覆盖面广、贴近社区服务的优势,进一步壮大人民调解队伍,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

  义工人民调解员队伍,由市义工联面向市民动员招募,在全市现有义工中遴选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法律、医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和具有相当等级资质的义工或志愿者,统一组织开展培训,由市司法局会同市义工联组织考试和考核。符合条件的兼职人民调解员,由市司法局颁发人民调解员工作证。

  据悉,执证上岗的义工兼职调解员,就地就近协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主要参与社区矛盾纠纷的调解、法制宣传及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调适等服务。义工调解员纳入兼职调解员管理,接受义工所在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在区司法局备案。

编辑:梁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