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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法”为好人撑腰护航

2013-06-28  来源:深圳特区报  【字号:  

  ■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蒋丽娟

  据报道,《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有望获得通过,“好人法”为好人撑腰护航。

  专门制定救助行为保护法规,这在全国还是首例。以立法的形式,建构制度性保护与保障措施,让“活雷锋”免除后顾之忧,不仅是保护善行善举,更有助于弘扬社会正气。做了好事,非但没得到感恩、受到应有的尊重,反而被诬告陷害,如此,在他人危险关头,谁还敢做“活雷锋”?《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是一把撑在“活雷锋”头上的保护伞,也是一粒消除人们顾虑的定心丸。保护规定仅千余字,然亮点众多。其中救助人不用自证清白,举证责任由被救助人承担,且还规定被救助人对救助人诬告陷害的法律责任,同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系统。这样的“好人法”,对于净化社会风气,弘扬中华民族守望相助、救死扶伤的优良品德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社会良善风气的养成,需要道德涵化,也需要法制建设。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说的是人们朴素的道德观,它符合常识和公序良俗。道德涵化,费时良久,须长期熏修。法律制度建设则能建立长效机制,符合现代法治社会的运行规律。通过立法赋予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以法律强制力,在立法和司法中坚持正确的社会道德导向,肯定公序良俗,反过来会增强社会的良善风气,有利于推动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好人法”,让阻扰迫害善行者的人付出应有代价,让善行者有力前行。

编辑:梁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