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笔慈善款都经得起审计
宝安区首创慈善金封闭式管理,5600万元创始基金本息全部用于慈善事业
让每笔慈善款都经得起审计
本报记者八中梅
2007年1月18日,宝安慈善会正式成立,这是深圳市第一家区级慈善组织;
2007年2月28日,宝安区慈善会募集创始基金5600万元;
2007年9月28日,宝安区首批慈善救助项目正式启动,首批慈善金发放,25名户籍困难居民和外来劳务工获得首批慈善金救助;
截至2007年10月30日,宝安区慈善会共落实救助善款848万元。
半年多时间里,宝安区慈善会从筹备到成立,从筹款到放款,从整章建制到规范化运作,成效显著,获得社会各界好评。特别是今年推出的四大救助项目,如:《深圳市宝安区慈善会关于资助户籍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暂行办法》、《深圳市宝安区慈善会关于资助劳务工重大疾病医疗暂行办法》、《深圳市宝安区慈善会关于自然灾害和突发性重大事故救助暂行办法》、《深圳市宝安区慈善会关于向全区各街道残疾人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捐赠康复器材的决定》等充分把握“三最”原则,即生活最困难、遭遇最不幸、群众最同情原则,深得民心,不仅获得慈善捐助单位和个人的一致赞同和肯定,而且获得具有积极意义的实施效果。
慈善金封闭式管理模式,保证善款不流失
记者在宝安区慈善会了解到,宝安慈善工作开展得颇有成效,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视、慈善会工作人员精心组织是重要因素,但更重要的是有一整套创新的制度设计,这在全国慈善机构中也是非常独特的。这套制度的核心是慈善金封闭式管理模式,特点是突出制度约束和管理规范及透明运作。
在《深圳市宝安区慈善会章程》、《深圳市宝安区慈善会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中规定,慈善会的资金实行分类管理,慈善金、行政办公费及会员活动经费三项资金平行使用。创始慈善基金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慈善事业,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挪作他用,慈善金的使用严格按审批权限分级审批。慈善会日常办公经费及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由宝安区财政核拨,不占用慈善金一分钱。慈善金募集、审批、使用、发放等环节全程接受审计部门、主管单位和社会各界监督。依章程办事,依法律办事,保证了政府的公信力和信誉度,赢得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工商界企业家们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5600万元创始基金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先后汇集到慈善会账户,其中包括宝安区委区政府专项拨款990万元。“回报宝安、同享和谐,共同把宝安的慈善事业办好”成为政府、企业、社会爱心人士的共识。
配备行政事业编制,保证善款不挪用
宝安区慈善会首任会长何植洪告诉记者,宝安区在慈善会机构设置方面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委书记周林祥和区长李文龙亲自解决慈善会的编制、经费、办公场所等具体问题。宝安区专门为慈善会配备3个行政事务编制的创新做法得到了广东省、深圳市慈善会领导的高度赞赏。区委区政府如此重视和大力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无疑为宝安慈善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氛围,大大提高了宝安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和肯定。宝安社会各界踊跃捐款也显示了对宝安慈善会规范决策和行政运作能力的认可和信任。
体现社会公平,政策向劳务工倾斜
宝安慈善会在确立首批四大救助项目前,遵照宝安区委书记周林祥关于“使用第一笔慈善金具有导向性,要慎重”的指示,广泛深入调研,多次征求各方意见,修改意见稿十几次,力求出台的措施和办法都能体现政策导向性,体现社会公平和人道主义,特别重点关注外来建设者。记者注意到,在宝安区慈善会出台的四个救助项目中,用于资助劳务工重大疾病医疗的每月资助总额为30万元,比资助户籍居民重大疾病医疗金额多出10万。对此宝安慈善会何会长表示,加大对劳务工的救助力度,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能让更多外来建设者感受到宝安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的特殊关爱。
求稳求实,规范运作,立足长远
求稳求实,不求大贪多,规范运作,立足长远是宝安区慈善工作的另一特点。宝安区慈善会成立初期就明确了思想认识,筹集善款不求多贪大搞轰动效应,要立足长远,关键是要保证每一分钱善款都能用于最需要资助的地方,用于最需要帮助的人身上。在日常管理和运做作中,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各项资金运作和管理均出台专门文件规范操作流程,并每年安排专项审计,用制度保证每一笔慈善款都能落到实处。为了避免慈善款发放的人为随意性,宝安区专门门举办了慈善救助实际操作培训班,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工作站和民政员网络的职能作用,完善救助项目实施的监管和效果评估系统,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将慈善事业稳步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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