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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二届深圳关爱行动爱心典型的通知

2014-09-02  来源:市关爱办  【字号:  

深圳关爱行动各承办、协办、支持单位:

    为推选、树立新一批深圳关爱行动爱心典型,褒奖善行义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办正式启动了第十二届深圳关爱行动系列推选活动。为促进推选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所推荐的爱心典型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请各单位积极推荐本辖区、本单位的爱心人物、爱心家庭、爱心企业和爱心社区(《深圳关爱行动系列推选表彰工作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一)“十佳爱心人物”

    长期热心公益事业,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或个人事迹特别感人,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或时代精神,对弘扬关爱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关爱事业的发展具有示范作用者;或见义勇为、舍己助人,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者。

    (二)“十佳爱心家庭”

    敬老爱幼事迹突出、家庭和谐,且热心公益事业、将更多的爱奉献给他人和社会,乐善好施、长期帮困助弱,感动并影响周围的家庭。

    (三)“十佳爱心企业”

    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关心员工生活,逐步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保障员工权益,及时为员工排忧解难;注重人文关怀,劳动关系和谐,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积极参与深圳关爱行动等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履行社会责任成绩显著的企业。

    (四)“十佳爱心社区”

    治安良好,管理规范,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积极响应深圳关爱行动,尊老爱幼、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扶贫济困、见义勇为蔚然成风的社区。

    二、推荐要求

    (一)爱心典型推荐同时采用网上推荐和书面报送两种方式:

    网上推荐:从深圳关爱网(www.szguanai.com)首页进入《深圳市关爱信息申报系统》登陆界面,填写推荐信息。(网上推荐用户名见附件2,用户默认密码为abc12345;各单位的下属单位使用同一用户名登陆)。

    书面报送:网上推荐完成后,须将推荐材料下载打印、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形成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市关爱办。报送地址:福田区商报路商报大厦1301室。

    (二)各承办、协办、支持单位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爱心典型推荐和审核工作,并统一汇总推荐。

    (三)每个单位推荐的各类爱心典型数量为3—5名(家),历届已经当选过“十佳爱心人物”(“最具爱心人物”)、“十佳爱心家庭”(“最具爱心家庭”)的,不再参评本届的“十佳爱心人物”、“十佳爱心家庭”。

    (四)接收书面推荐材料截止日期:2014年10月31日。

 

    附件:

    1.深圳关爱行动系列推选表彰工作实施办法

    2.“深圳市关爱信息申报系统”各单位用户名列表

        

     深圳市文明办

     深圳市关爱办

    2014年8月26日

联系人:许先生 83519532 蓝女士83519680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商报大厦1301室

邮 箱:szgaxd@163.com

传 真:83519600

编辑:李桂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