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李舒瑜)昨天下午,政府向民间社工机构购买社工服务意向签约仪式在市民中心举行,我市六区政府及光明新区管委会分别与9家民间社工服务机构签订协议,购买427名社工服务。春节后,这些社工将全部上岗,在民政、教育、司法、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展开服务。全市性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这在我市还是第一次。
副市长李铭表示,这不仅意味着我市社会工作迈上新台阶,还标志着我市以“民间运作”为根本特征的社会工作制度开始整体推进。将政府“直接养机构、养人办事”转变为向有资格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这是深圳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10月,我市出台大力推进社会工作的“1+7”文件后,我市社会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更相继注册成立了12家社工服务机构。经过洽谈与沟通,我市政府部门决定从其中的9家购买社工服务,购买服务的费用为每个社工岗位每年6万元,其中包括社工工资薪酬以及社工机制培训、管理和运行成本,社工的工资和福利由社工服务机构参照深圳制定的社工薪酬指导价支付。
这427名社工全部由民间社工服务机构招聘而来,他们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大多是社会学专业毕业,并经过一段时间的岗前培训。每名社工都须经过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各区可根据一定标准调整社工购买数量或购买对象。
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表示,社工制度的核心是体现高度民间化的特点,如果再采取由政府直接聘用社工的做法,结果必然是使社工成为变相的“政府雇员”,社工机构也演变为变相的“事业单位”。深圳的社工制度强调社工由民间组织来聘请,政府向民间的社工机构购买服务,而不是向社工个人购买,这样就使政府在购买服务的过程中,保持高度的中立性、自主性、灵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