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永街道凤凰社区住房困难户乔迁新居仪式。
近年来,宝安通过坚决有力的措施,在全市率先大规模解决以原村民为主的“双特困”户(生活、住房困难)的住房困难,共解决了1489户,从此,宝安区原籍特困居民的住房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下放知青的住房问题彻底解决,“双困”的招郎(出嫁)女、单亲家庭住房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特区报讯】(记者 八中梅)截至2006年在全市率先解决了以原村民为主的1489户“双特困”住房困难问题之后,2008年,宝安区又将解决住房困难的重点从解决原村民住房困难向解决城市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过渡,并力争实现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从补偿性、政策性向制度型、保障型转变。
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建立长效救助机制,让“安居工程”成为困难群众的最大实惠和福利,使特困群众能共享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成果,记者在宝安区民政局社会保障科了解到,宝安区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进一步加大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工作力度,将其纳入宝安区社会救助体系。2004年宝安区重点解决的是原籍村民低保对象、脱贫脱困户(月人均收入低于400元居民)中无房、危房、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问题;2006年解决对象扩大了范围,招郎(出嫁)女、单亲家庭、残疾人以及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的特殊困难家庭也被纳入解决范围,并将其列为“2006年十项民心工程”,今年,宝安区又将这件民生大事纳入全区社会救助体系。
其次、建立健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政策性住房制度,加大实物配租的力度,提高货币配租标准。宝安区在前几年的廉租房配租实践中发现,实物配租的价格、面积可由政府控制,更好地做到“廉价”,最大限度地减轻保障对象的压力,并能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住房需要。货币配租虽然灵活性强,容易实现,但稳定性、长效性不及实物配租。何况现行货币配租补贴标准特区内外的差异过大,脱离市场实际。因此,宝安区向市有关部门建议,提高特区外廉租补贴标准,缩小特区内外的区间差距;同时继续加大兴建政策性住房和实物配租力度,做到货币配租和实物配租互补。
第三,积极探索实现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从补偿性、政策性向制度型、保障型转变。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实际情况,宝安区将建立长效解决机制,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按照构建繁荣宝安、和谐宝安、优美宝安的目标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力争逐步实现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从补偿性、政策性向制度型、保障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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