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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八届深圳关爱行动组织策划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1-03  来源:  【字号:  

深圳关爱行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深圳关爱行动工作规程》,2021年1月将启动第十八届深圳关爱行动。为做好统筹策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八届深圳关爱行动指导思想

第十八届深圳关爱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立足城市文明典范定位,助力“双区”建设,大力弘扬关爱理念,根据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重点开展系列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关爱项目,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建立“弱有众扶”长效关爱机制,进一步深化“关爱之城”建设,助力深圳打造“民生幸福标杆”。 

二、第十八届深圳关爱行动工作重点

项目策划组织围绕以下几个重点方面开展:

(一)“乐新春”温暖行动:集中开展“新春关爱行动”,在新春期间推出特色鲜明、丰富多样的新春关爱活动,主要包括“感恩慰问”“在深过年”“温暖回家”“文化福利”等板块的内容,将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市民群众的心坎里,提升他们的家园感和归属感。

(二)“悦心灵”幸福行动:关注市民心灵需求,通过整合医院、学校、社区、专业机构等多方资源,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拓宽心理关爱、文化关爱的方式和途径,建立健全心理、文化关爱服务网络,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技能,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满足市民群众多元心理、文化服务需求,如提供品德情操、心理素质、文化修养等综合素养提升服务,助力青少年儿童幸福成长;提供文化敬老、亲情陪伴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供职业发展、人际沟通、婚姻家庭、亲子关系等指导服务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幸福。

(三)“暖民心”阳光行动:关注来深建设者、特殊职业群体(医生、警察、环卫工人等),困境中的老人、妇女儿童,残障人士,志愿者,为城市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英模人物及其家属等特定群体需求,为他们提供契合需求的活动、务实有效的帮扶;关注民生热点问题,推动落实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特殊群体帮扶等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领域的公共政策和救助机制,积极开展符合民生需求的项目。

(四)“圳能量”传递行动:开展以传播关爱理念、弘扬关爱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为主题的宣讲、表演、展示、展播等宣传实践活动,或开展有助于关爱理念传播、文明新风宣传的各类深入基层、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公共文化活动项目。

(五)“致敬奉献者”系列行动: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常态化等主题,关心关爱老党员、军人及其家属、特区建设的拓荒者等,开展红色经典宣讲会、红色文化之旅等活动,宣扬爱国主义精神;精准关怀坚守一线的来深建设者、驻村帮扶干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等,开展感恩致敬、礼遇关爱、典型宣传等活动,推动形成勇担当、乐奉献的社会氛围。

各单位可围绕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策划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社会参与面广、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关爱行动项目。

三、组织策划要求

各单位要围绕第十八届深圳关爱行动工作重点,积极策划、广泛动员,凝神聚力把深圳关爱行动的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好。

(一)党委政府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民生为切入口,通过一项项的关爱活动,推动解决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使单项的关爱活动逐渐转变为长效的公共政策和救助机制,让全体市民和来深建设者共享深圳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成果。

(二)新闻媒体单位要积极发挥媒体平台优势,深入开展宣传报道,挖掘爱心典型,传播关爱理念,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创新开展品牌活动,倡导社会责任,监督公益进程。

(三)企业要通过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或策划项目,参与关爱行动,践行企业责任;要注重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成果在公益领域的运用,用科技力量助推深圳关爱行动纵深发展,深入人心,更具活力。

(四)社会组织要根据市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积极拓宽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推出一批立足公益、情系社会、温暖人心的关爱活动;同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动社会服务向制度化、专业化发展。

四、项目开展时间、报送数量要求

各单位按“乐新春”温暖行动、“悦心灵”幸福行动、“暖民心”阳光行动、“圳能量”传递行动、“致敬奉献者”系列行动五大关爱板块报送项目。

(一)“乐新春”温暖行动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新春期间开展或启动的项目。其中,本辖区或本单位集中资源组织开展的、活动覆盖面或受益人群较为广泛且具有一定的创新示范意义的关爱项目需报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各单位报送数量不超过10项;本辖区或本单位开展的覆盖面或受益人群较小的、常规性关爱活动(以下简称“常规项目”)报送数量不限。

(二)“悦心灵”幸福行动、“暖民心”阳光行动、“圳能量”传递行动、“致敬奉献者”系列行动是在2021年新春之后或全年开展的项目。其中,重点项目需报送工作方案,各单位报送数量不超过12项;常规项目报送数量不限。

五、项目报送方式

(―)项目申报同时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报送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登陆(px.szguanai.com)“深圳市关爱信息申报系统”界面,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方法详见附件。

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2.书面报送:请各单位将网上申报材料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及时寄送至深圳市关爱办。地址:福田区商报路商报大厦 1301,邮编:518034。联系人:杨小姐,83519328、18124783832;吕小姐,83522823、13510550595。

(二)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下属单位、部门、辖区的申报工作。要对下属单位、部门、辖区申报的活动项目做好筛选、审核工作,并统一汇总申报。

(三)为方便工作,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关爱行动的日常联络工作,并及时在“深圳市关爱信息申报系统/单位基本信息”上更新联络人信息。


附件:深圳关爱行动项目申报指引

(联系人:杨小姐,83519328、18124783832;吕小姐,83522823、13510550595)




附件


深圳关爱行动项目申报指引

一、网上申报

(一)登陆

1.打开px.szguanai.com 进入“深圳市关爱信息申报系统”登陆界面,填写用户名及密码。新用户须先注册后登陆。

2.各单位的下属单位使用同一用户名登陆。

3.登陆后可修改密码。

(二)填写单位基本信息

1.“单位用户信息”为填报单位的基本信息,各单位的下属单位、部门无须填写。

2.“分管深圳关爱行动负责人”:指各单位分管深圳关爱行动工作的班子成员。

3.“深圳关爱行动日常工作联系人”:指熟悉深圳关爱行动,负责配合市文明办和市关爱办做好项目申报、汇总以及活动开展、日常业务联络等工作的人员。为便于联络,日常工作联系人需同时填写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若需对外公布时,仅公布办公电话)。

4.单位信息的具体内容较往年有变更的,需更改。

(三)项目申报

1.系统默认的“报送单位”为用户名单位。报送单位为用户名单位的下属单位的,可加填下属单位的具体名称。

2.“类别”可从以下类别选择:

①新春关爱项目(即“乐新春”温暖行动),设感恩慰问、温暖回家、在深过年、文化福利、网络公益等板块。

②常态关爱项目,设“悦心灵”幸福行动、“暖民心”阳光行动、“圳能量”传递行动、“致敬奉献者”系列行动等板块。

3.“时间”填写要求:

①有具体开展日期的,按此格式填写:2021年1月1日;

②活动时间为一定时段的,按此格式填写:2021年1月— 2月。

4.“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须填写规范全称或简称。

5.“主要内容”:简要介绍活动的基本内容,不超过300字。

6.每一个项目的信息填写完毕后,请点击“新增”进行保存。

7.“上移”“下移”“查看”“删除”:各承办、协办、支持单位应对下属单位申报的活动项目做好筛选、审核工作,并通过“上移”“下移”“查看”“删除”等功能对下属单位填写的项目进行修改、整理。

8.“新增项目”:用于添加申报多个项目。

9.“项目报表打印”:可显示所填报项目总数,并可导出表格进行打印。

10.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

二、书面报送

各单位通过网上申报活动项目后,请将网上申报材料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及时寄送至深圳市关爱办。地址:福田区商报路商报大厦1301,邮编:518034。联系人:杨小姐,83519328、18124783832;吕小姐,83522823、13510550595。


编辑:李倬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