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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六届深圳关爱行动十大关爱事件、十佳创意项目、百佳市民满意项目的通知

2018-11-16  来源:  【字号: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关爱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根据《深圳关爱行动系列推选表彰工作实施办法》,现启动第十六届深圳关爱行动十大关爱事件”“十佳创意项目”“百佳市民满意项目”推选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一)十大关爱事件

2018年度开展或发生的、公众参与度高、影响力大、受众面广,在改善民生问题、推动社会创新、推动社会公共政策的完善或制定、弘扬公益理念等方面具有持续性和创新性,对推动深圳公益事业创新发展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的事件。

(二)十佳创意项目

2018年举办或启动的项目,内容充实,切合深圳关爱行动的宗旨和主题,与历届关爱项目比较,项目内容、形式均有创新,形成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百佳市民满意项目

2018年举办或启动的项目,内容充实,切合关爱行动的宗旨和主题,整体效果好,单位领导积极参与,群众互动性强,市民满意度高,社会反响好。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同时采用网上推荐和书面报送两种方式:

网上推荐:登陆(px.szguanai.com“深圳市关爱信息申报系统”界面,填写推荐信息(网上推荐用户名见附件2,用户默认密码为abc12345各单位的下属单位使用同一用户名登陆。无预设用户名的单位,请在“深圳关爱信息申报系统”界面自行注册后登陆;在项目申报时已注册用户名的单位,请继续使用)。请在2018年1123日(星期五)17:00前完成网上推荐。

书面报送:网上推荐(请按推荐的优先顺序排序)完成后,须将推荐材料下载打印、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关爱办。地址:福田区商报路商报大厦1301,邮政编码: 518034。联系人:孙影8351930613603015701;施依蓝83519642、13502808201

(二)各承办、协办、支持单位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推荐和审核工作,并统一汇总推荐。

(三)推荐名额

请各单位推荐年度关爱事件1-3件;各承办单位推荐的“十佳创意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推荐的“百佳市民满意项目”数量不超过20项;各协办、支持单位及参与关爱行动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推荐的“十佳创意项目”数量不超过3项,推荐的“百佳市民满意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



编辑:曾露然